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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OHS檢測
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03年1月通過了RoHS指令,全稱是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,即在電子電氣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,也稱2002/95/EC指令,2005年歐盟又以2005/618/EC決議的形式對2002/95/EC進行了補充,明確規(guī)定了六種有害物質的最大限量值。
2013年1月3日起,RoHS原指令2002/95/EC將會被廢除,歐盟各國必須于 2013年1月2日前將新指令2011/65/EU (RoHS 2.0) 更新到當地法律。新RoHS檢測標準還是EN62321檢測版本更新為EN62321:2012
2017年8月14日,歐盟委員會公布決定,自2019年10月起,歐洲范圍內銷售的電視和顯示器禁止應用鎘。
檢測項目
RoHS2.0檢測項目 2011/65/EC指令改為RoHS10項 RoHS證書
(CE證書)
鉛(Pb),鎘(Cd),汞(Hg),六價鉻(Cr6+),多溴聯苯(PBBs)和多溴聯苯醚(PBDEs),增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(DBP),鄰苯二甲酸正丁基芐酯(BBP),鄰苯二甲酸(2-己基)己酯(DEHP),鄰苯二甲酸二異丁酯(DIBP)。
概述
法源依據:
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產業(yè)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,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,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(jiān)督檢驗檢疫總局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環(huán)境保護總局聯合會簽的《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方法》(第39號)
適用范圍:
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、銷售和進口電子信息產品過程中控制和減少電子信息產品對環(huán)境造成污染及產生其它公害,適用本辦法。但是,出口產品的生產除外。
摘要內容:
電子信息產品在設計、生產和銷售過程中應當符合電子信息產品有毒、有害物質或元素控制國家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,分兩階段施行:
第一階段:
投放市場的電子信息產品上應標識環(huán)保使用期限,標識其中含有的有毒、有害物質或元素名稱、含量、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;電子信息產品包裝物上,應標注包裝物材料名稱??砂凑諛藴蔛J/T 11363-2006、SJ/T 11364-2006、SJ/T 11365-2006、GB 18455-2001的要求進行。
第二階段:
進入重點管理目錄(制定中) 的產品必需確保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已被替代,或含量不超過限量標準且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(CCC認證)